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 從今年開始,省市縣鄉領導班子將陸續進行換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嚴肅換屆紀律的要求,保證換屆工作順利開展,營造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近日,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家監察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嚴肅換屆紀律加強換屆風氣監督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在換屆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持續正風肅紀反腐,廣大黨員干部紀律規矩意識不斷增強,選人用人狀況和風氣得到根本扭轉,為嚴肅換屆風氣奠定了堅實基礎。同時也要清醒認識到,選人用人中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還禁而未絕,有些問題存在反彈回潮風險,有些問題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征,干擾破壞換屆的隱患尚未完全消除,對此必須高度重視。
《通知》明確了“十嚴禁”的換屆紀律規定,即:嚴禁結黨營私、搞小圈子,嚴禁搞投機鉆營、結交政治騙子,嚴禁拉票賄選,嚴禁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嚴禁違規干預、說情打招呼,嚴禁個人說了算,嚴禁“帶病提名”、“帶病提拔”,嚴禁違規用人,嚴禁弄虛作假、跑風漏氣,嚴禁干擾換屆。對違反換屆紀律規定的,一律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通知》強調,要強化思想引導,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預防在先。認真抓好學習教育,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鞏固深化黨內集中教育成果,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和代表委員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正確行使民主權利。深入開展談心談話,黨委書記和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與重點崗位干部和相關人員進行專題談心談話,提醒他們帶頭遵守換屆紀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注意用好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開展警示教育,督促黨員干部和相關人員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警鐘長鳴。
《通知》強調,要嚴格監督查處,始終保持整治不正之風的高壓態勢。突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用好巡視巡察、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等成果,注重加強提前分析研判,全面深入進行風險排查。對個別頂風違紀、鋌而走險、沖擊底線的苗頭和傾向,要及早發現、及時處置。多措并舉加強換屆風氣監督,各級組織部門要會同紀檢監察機關等,對換屆風氣開展巡回督查。大會選舉期間,上級要派駐督導組,對換屆選舉和會風會紀進行現場督導。有效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用好“12380”、“12388”等舉報平臺和信訪、網絡等渠道,及時受理、優先辦理反映違反換屆紀律問題的舉報。嚴厲查處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堅持零容忍,對違反換屆紀律、破壞換屆風氣的行為露頭就打,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嚴肅通報問責。堅決打擊誣告陷害、惡意舉報等行為,對受到不實舉報已經或者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確有必要澄清的,應當采取適當方式進行澄清。
《通知》強調,要加強黨的領導,壓緊壓實換屆風氣監督工作責任。地方各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要把抓好換屆風氣監督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凈化政治生態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領導和統籌,與換屆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推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增強合力。要把換屆風氣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內容,對因履職不力導致本地區換屆風氣不正、紀律松弛渙散,造成惡劣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黨組織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換屆選舉中的違規違紀問題該發現沒有發現,發現了不報告、不處置的,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上查一級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