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月談評論員 徐揚 丁非白
動輒“一刀切”查封凍結,任性“拿捏”企業濫用裁量權……一段時間以來,在行政執法領域“案結廠倒”的現象引人關注,一些企業對個別行政機關過度執法、逐利執法等行為反映強烈。
為根治這些現象,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從國家有關部門到各級地方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涉企行政執法的規范性文件和治理措施。近日,遼寧開展規范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提出行政執法寬嚴相濟,推進包容審慎柔性執法,防止“辦了案子、垮了廠子”。
企業發展不容易,“任性”執法折騰企業的破壞力更不容小覷。一些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涉及行政違法案件后,由于自身家底薄、抗風險能力弱,在案件辦理期間易陷入資金鏈斷裂、人員流失等困境。一個個“案結廠倒”的個案串聯起來,傷害的是一個地方的營商口碑,最終損害的是地方發展的長遠利益。
“案結廠倒”的出現,既反映出一些執法者執法理念僵化的問題,只盯著案件本身,忽視企業生存的脆弱性,看似維護了法律權威,實則引發連鎖反應;又折射出個別執法者的權力任性、“隨意擺弄”企業的不當心態。
避免“案結廠倒”,必須要轉變思路,把“執法為民、護航發展”的理念刻在心里。護企不是縱容違法,而是精準施策的“嚴管厚愛”。對行政執法涉案企業,執法部門既要依法追責,也要區分情況、分類處置,堅決狠剎簡單粗暴的“一刀切”;同時還可發布指導性案例、列出執法負面清單,給辦案人員劃好紅線、亮明底線,確保執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各級執法部門既要當好市場秩序的“鐵面判官”,對那些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重拳出擊;也要做好呵護企業發展的“暖心店小二”,用精準執法幫企業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只有這樣,才能讓企業在法治的陽光下安心搞經營、大膽謀創新。
編輯:褚孝鵬